很多人對於法律都有不切實際的幻想,認為法律會給予公平公正的審判,相信法律會帶來正義的曙光,於是甚麼都不做,靜靜等待法院判決的那一天

這樣的認知會有甚麼樣的問題?

舉個例子:當你期盼的審判日到來,到了法院現場發現對方請了經驗豐富的大律師針對你所提的論述從舉證的完整性、陳述時的細節延伸等一項項質疑,最後法官以證據不足無罪開釋結案。你覺得這樣的情景有可能會發生嗎?會吧 !

法律在創造的初衷是希望能守護公平正義,但在真正實行時卻有許多難處,以無罪推論的模式是以不冤枉人為第一優先,但卻也會有犯罪者因證據不足而無法定罪的狀況出現,因此能蒐集/保存更多有利的證據會極大的影響判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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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慘案後,關於死刑或是廢死的爭論便會浮現

這是一項已經爭論了許久的議題,今天我們就來解析與思考這項議題,看能不能找出一個突破口來達成2方之間的平衡

死刑/廢死這2項決議看似是衝突且不可調節的,但假若我們清楚這2項選擇是我們想達成目的的"手段"而非目標,如果有其他的路徑能達成雙方的目標,那便有了2全其美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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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蒼蒼,白露為霜

所謂伊人,在水一方


這是詩經《國風·秦風·蒹葭》篇中的句子,內容描述著一位傾訴者的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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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社會學顧名思義是在宇宙中所運行的交流方式,根據宇宙與地球不一樣的特性所衍生的交流方式也會有所不同,其中最明顯的不同在於雙方距離過於遙遠,如果有太空飛船等宇宙交通工具可能也需數百數千年以上才有辦法抵達對方文明,在這段時間中雙方文明的變化程度是不可知的,因此相應產生的交流方式也會跟地球有所不同。

宇宙社會學要談論起來相當廣泛,我們先聚焦在劉慈欣-在三體一書中所提到的假設做為開端,提出是否有不一樣的可能性。

1. 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求: 這裡使用文明這個詞在我看來是有兩種不一樣的說法。如果文明的生存指的是物種的延續那麼事情會比較簡單,物種把生存看成第一優先是可以預期的,如果物種不看重生存延續,那麼極有可能會消逝在宇宙中,我們也就難以觀察到了。第二種說法,文明指的是思想與精神上的繼承,這種說法即便物種已經被征服或是消逝,但根據文字或是殘餘的遺跡、紀錄等將精神傳遞下去那也算是文明的生存。舉一個例子來說,滿清原本是遊牧民族,但他統一中國後卻將遊牧民族的習性給去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中國固有的農耕生活,那麼真正消逝弱化的文明是甚麼呢?如果這裡指文明的生存是後一項的話,那可能的變數就大得多了,或許僅是一段文字一塊遺跡的殘存,只要痕跡還在那也不算滅亡。

文明的延續其實是一項很有趣的探討,如果人類延續但已散失原先的精神(比方說完全失去科技的人類回到史前時代的生活方式),或是不同種族但繼承人類精神(比方外星人喜歡上人類思想與文化)但人類已消亡,你更能接受哪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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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人類便仰望星辰,幻想著星辰上的種種故事。

而今,人類已有能力突破大地的束縛,卻發現孤身一人,無人作陪。

於是有一個科學家便惆悵嘆道,“他們都在那兒呢?”這就是費米悖論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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